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政策问答 |
|
作者: 出处: 更新时间: 2008年12月31日 |
1.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,申报期限是如何规定的?
答:纳税人应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,就上年度(1月1日至12月31日)取得的各项所得合并计算,凡超过12万元的,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办理自行申报手续。
2.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,申报地点如何确定? 
答:《办法》规定,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,年度终了后的纳税申报地点应区别不同情况按以下顺序来确定,具体为:
(一)在中国境内有任职、受雇单位的,向任职、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。
(二)在中国境内有两处或者两处以上任职、受雇单位的,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。
(三)在中国境内无任职、受雇单位,年所得项目中有个体工商户的生产、经营所得或者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、承租经营所得(以下统称生产、经营所得)的,向其中一处实际经营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。
(四)在中国境内无任职、受雇单位,年所得项目中无生产、经营所得的,向户籍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。在中国境内有户籍,但户籍所在地与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,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。在中国境内没有户籍的,向中国境内经常居住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。
经常居住地,是指纳税人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。
3.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自行申报的方式及需要报送的资料是什么?
答:申报方式可以采取网上申报、邮寄申报、直接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三种方式。
邮寄申报、直接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的纳税人需要报送的资料:
①本人签字确认的《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(适用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申报)》;
②纳税人本人办理纳税申报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,并提供复印件;外籍人员已报有效身份证件的,可以不再报送。
③纳税人委托有税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办理纳税申报时,应出示委托授权协议书,中介机构申报人员应出示“执业资格证”,在申报表上签字、盖章,并留存“执业资格证”和委托授权协议书复印件;纳税人委托其他人员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出示委托授权协议书,受委托人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,在申报表上签字,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和委托授权协议书复印件。
4.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,如果没有在纳税申报期内办理纳税申报,要负法律责任吗?
答: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,如果没有在纳税申报期内办理纳税申报,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。一方面,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,如果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(即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)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,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,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。另一方面,按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,如果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,因此造成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,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、滞纳金,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。
5.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为不缴、少缴税款而未如实申报的,应负什么法律责任?
答: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,纳税人采取伪造、变造、隐匿、擅自销毁帐簿、记帐凭证,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、少列收入,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申报,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,是偷税。对纳税人偷税的,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、滞纳金,并对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。另外,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,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,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,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6.纳税人有扣缴义务人支付的应税所得,而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税款的,应负什么法律责任?
答: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,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、应收而不收税款的,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,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、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。
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咨询电话:12366
青岛市地方税务局网站:
http://www.qdds.net
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各纳税服务厅电话:
名称    地址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邮编  联系电话
市征收局  青岛香港西路57号汇融广场7-9层 266071  83891685
市南分局  市南区福州路52号         266071  85769549
市北分局  市北区上清路28号         266021  83652289
四方分局  青岛市山东路179号         266033  85661271
李沧分局  李沧区永平路23号         266041  84655884
崂山分局  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19号      266061  88976100  
黄岛分局  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中路188号   266555  86988472
城阳分局  青岛市城阳区中城路243-1号     266109  87762182 
保税区分局  保税区管委联合服务大厅      266555  86767673
即墨地税局  即墨新兴路17号         266200  85559367
胶州地税局  胶州市兰州东路283号       266300  87207018
胶南地税局  胶南市桃园路75号        266400  86175707
平度地税局  平度市杭州路64号        266700  88366491
莱西地税局  莱西市烟台路97号        266600  88462973
(本文已被浏览 3173 次)
|
|
|
|
| | | |
|